在正常环境下,随着回火温度的升高,钢的强度和硬度降低,延性和韧性提高。但锻件生产厂家在许多钢(要紧是布局钢)中发现,回火处理温度不断升高时,钢的打击经济韧性并非一个连续提髙,而是在某些工作温度变化区间进行回火时,打击韧性反而没有显赫降落,这种脆化征象称为钢的回火脆性。
(1)第一类回火脆性
淬火钢在250 ~ 400 °C 有限回火过程中的显著韧性显著降低,称为第一类回火脆性,又称低温回火脆性。几乎没有全部中国工业用钢都在发展必然程度上可以具有这类回火脆性,并且脆性的出现与回火时冷却系统速度的快慢无关。
发生低温回火脆性的缘故尚未十分淸楚,普通觉得与马氏体剖释时渗碳体的初期形核相关,并且觉得是由于具有某种临界尺寸的薄膜状碳化物在马氏体晶界和亚晶界上形成的后果。也有人因为觉得,脆性的出现与S、P、Sb、As等微量金属元素在晶界、相界或亚晶界的偏聚相关。此外,沿晶界、亚晶界或其它界面析出的脆性碳化物以及延性残余奥氏体的耗散也是脆性拉伸的原因。这类回火脆性问题发生往后我们无法进行消弭,故又称为不行逆回火脆性。
为了避免低温回火脆性,普通回火不应受到脆化温度(尤其是与非常低的韧性值相对应的温度)的限制,或者应使用等温淬火工艺,或者应通过Mo和W等合金元素削弱第一类回火脆性。
(2)第二类回火脆性
淬火钢在450〜650℃局限进行回火后缓冷出现严重打击经济韧性没有显赫低落的征象,称为公司第二类通过回火脆性,也称髙温回火脆性。将这类已发生不同回火脆性的钢从新进行加热到650℃以上通过回火,而后可以疾速提高冷却,则脆性消散,若再次于脆化温度变化区间回火,而后缓冷,则脆性又从一个新出现,故又称之为一种可逆回火脆性。这类脆性的发生发展与否和钢的化学组成成分、回火温度、回火光阴以及不同回火后的冷却系统速度有亲切自然关系。第二类回火脆性要紧在合金进行布局钢中出现,碳素钢具有普通不出现对于这类不同回火脆性。
第二类回火脆性的发生发展机制问题至今我国尚未进行彻底摘清楚,比年来的研究分析指出,是由于不同回火时Sb、Sn、As、P等微量杂质元素在原奥氏体晶界上偏聚或以化合物结构形式可以析出影响所致,钢中的Cr、Mn、Ni等合金设计元素不仅能提高促进企业上述这些杂质元素向晶界偏聚,并且自己本身也向晶界偏聚,进一步低落晶界的强度,增大脆性傾向。